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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刊载王乔等理论文章
作者:发布日期:2023-03-15点击数:

  近日,《江西日报》“学与思”版块刊登我院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王乔教授,袁嘉慧博士的理论文章《以积极财税政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文章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抉择。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支持、激励等作用,进一步完善碳减排相关税收制度的顶层设计,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文章认为,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财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在发挥财税政策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激励约束作用的同时,加强财税政策的兜底作用,力保能源安全、产业链安全、供应链安全及粮食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要把“提效能,重精准,可持续”作为财税政策的目标导向,突出财政政策的效率导向,做好全盘布局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全面统筹兼顾,从绿色低碳的实际需要出发安排财政支出,在发展中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文章认为,一是要优化税种设计,提升政策效能,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拓宽煤炭资源税税目,精简环境资源税种征管环节,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加大针对企业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力度。二是要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通过加大财政补贴、成立专项基金、发展绿色投资丰富绿色财政支出形式。

  相关链接:http://epaper.jxxw.com.cn/html/2022-04/18/content_5412_6013442.htm

  原文如下:

  以积极财税政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王乔  袁嘉慧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立足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也作出明确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支持、激励等作用,进一步完善碳减排相关税收制度的顶层设计,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财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换言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财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穿“双碳”工作的全过程。在发挥财税政策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激励约束作用的同时,要加强财税政策的兜底作用,力保能源安全、产业链安全、供应链安全及粮食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双碳”目标下的财税政策,应把系统观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通过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促进各类财税政策间、财税政策与行政政策间的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通过介入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提升税收政策在产业链、消费链中的精准性、有效性,避免出现拉闸限电等不考虑人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的“一刀切”式强制减排。要充分考虑地区资源分布及经济发展差异的客观事实,因地制宜地制订各地区的“双碳”行动方案。

  把“提效能,重精准,可持续”作为财税政策的目标导向。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2022年经济工作,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这为做好新时代的绿色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实施好绿色低碳的积极财政政策,就要准确理解和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提升效能,就是要突出财政政策的效率导向,彰显财政对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激励及对高排放生产生活方式的约束,既要全盘统筹财政资源,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前期预算编制、中期审核、后期支出及绩效管理流程,推进绩效成果与预算安排统筹兼顾;又要促进政策间的衔接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宏观财政政策的积极有效。注重精准,就是要在积极有效的基础上,做好全盘布局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如新能源、锂电池等,加大科技创新的财税激励力度,实施新一轮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注重可持续性,就是要全面统筹兼顾,从绿色低碳的实际需要出发安排财政支出,在发展中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也在绿色低碳转型中谋求发展,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积极防范化解系统风险。

  一方面,要优化税种设计,提升政策效能。要在现有的税收结构下,继续深入落实新能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针对目前尚存的一些问题,比如,现有环境保护税税率低、税目分类较笼统,税收征管环节复杂,新能源技术税收优惠政策推广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等,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拓宽煤炭资源税税目,精简环境资源税种征管环节,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加大针对企业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在环境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减税降费的力度,鼓励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要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双碳”目标下,政府应进一步加大绿色财政支出,丰富绿色财政支出形式,如财政补贴、专项基金支出和绿色投资等。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对企业生产、运输、治污、排放全环节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对企业低碳创新技术给予财政补贴,为面临低碳技术创新成本压力的企业纾困,为技术研发回报期长的低碳环保专利提供充足的经济支持。同时,在促进政府财政投资向相关领域倾斜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及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对新能源的消费进行补贴,以激发企业及个人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二是成立专项基金。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用于新能源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技术示范、宣传培训。三是发展绿色投资。政府应发挥其应有作用,率先开展清洁能源研发投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型产业,积极引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绿色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http://ggxy.jxufe.edu.cn/news-show-5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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